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三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省高校科技工作者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热情,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为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湖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湖北高校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湖北高校智库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限额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由在鄂高校牵头完成,并在湖北实现成功转化,取得明显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涉密成果在保密期内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相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湖北相关企业或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贡献,产生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成果转让手续和合同真实、合法。
2、相关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依托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完成;研究成果已转化成为国家及我省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规划、政策、决策等;对推动实际工作作用明显,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有关要求
1、优秀项目和成果一定程度上反映学校服务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和贡献。
2、请各单位于2016年8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学校科技处302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湖北省教育厅
2016年8月11日
附件:
1、湖北高校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材料(参考格式)
2、湖北高校智库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申报材料(参考格式)